在《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》中明確規定:利用物業共用部位、共用設施設備從事廣告、租賃等經營行為的,所得收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,主要用于補充維修專項資金。今年2月1日起實施的《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也明確規定,電梯轎廂內部廣告所有收入歸業主所有,優先用于支出電梯維護保養等費用。然而在現實中,對于大多數小區來說,業主們想要拿到屬于自己的電梯廣告費并不容易,來看記者的調查采訪。
張女士住在西安南郊富力城小區的一棟高層住宅樓里,每天乘坐電梯上上下下,都會看到電梯轎廂里五花八門的各種商業廣告。
張女士:“這邊有玻璃貼版的廣告,這邊有三個,什么內容都有,還有這邊LED變幻時的,基本上美容美妝多一些。”
張女士說,他們這棟樓有三個單元,每個單元兩部電梯,一部電梯里有三個框架廣告,一個電視廣告,有的還有兩個電梯門廣告。廣告內容花樣翻新,基本一星期就更換一次。
張女士:“肯定是有收入的,但是具體多少我們沒有了解過,也不知道錢去了哪里。”
據了解,富力城小區分為南區、北區,共有70多棟樓。僅南區就有26棟高層住宅樓,一共110部電梯,其中90部電梯轎廂里都有廣告。
業主王先生:“聽廣告商說,一個牌一個月都收200塊錢,那算下來不少的一筆收入。”
業主閆先生:“這些收入應該物業收了,不知道到底能收入多錢。”
那么,電梯廣告一年的收入有多少?怎么花的?業主們并不清楚。
王先生:“從來沒有公示過,廣告收入有多少,用到哪了,我們都不知道。”
記者走訪了西安南郊、東郊、西郊等多個小區,情況和富力城小區基本相同,多數業主對電梯收益并不知情,有的業主甚至不知道這些廣告收入應該歸業主所有。
智慧城業主:“經常會換,跟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廣告。”
智慧城業主:“我們不太清楚,也沒人給你說,我咋能知道?”
采訪中,記者發現,對于小區的廣告收益,大部分業主都不是很關心,更不知道這些收益應該全部歸業主所有。那么,一部電梯一年廣告收入究竟有多少錢?記者電話采訪了兩家主營電梯廣告的公司。
某廣告公司工作人員:“基本上大部分是跟物業公司簽的,基本上是一年一簽。”
記者了解到,通常商業廣告要進入小區,都得通過傳媒公司,這些公司與小區的物業公司簽有長期合作協議,他們會定期向物業公司支付廣告位租賃費。
某廣告文化傳播公司工作人員:“西安有13000多個樓盤,我們是100塊電梯起投的,周期發布的時間是4周,價格是100部的價格是26000元。按一塊算,一個月是260元,一年下來就是2600元。”
一部電梯一般設置有六個框位,一個月的廣告收入就是1500多元,一年就是18000多元。這中間,廣告公司給小區物業繳納的場地占用費有多少錢呢?
富力城物業:“一部電梯一年1000塊錢。”
春天花園小區物業:“總共17棟樓房44部電梯。”
記者:“每年收入?”
春天花園小區物業:“不到三萬。”
記者走訪的幾個小區的物業都表示,他們收到的錢很有限,但都不愿意出示電梯廣告合同。所以,究竟能收多少錢,恐怕只有物業自己知道。
春天花園小區物業:“這塊收入全部用于電梯的維修。”
富力城物業:“這部分收入就沖減到園區公攤電費里。”
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四條規定:“電梯轎廂內部廣告所有收入歸業主所有,優先用于支出電梯維護保養等費用,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公布一次電梯轎廂內部廣告收益及使用情況。但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,許多小區物業公司收了廣告公司的場地占用費后,究竟用在了哪里,卻很少公示過。
記者:“跟誰簽的合同,收入多少錢有沒有公示?”
春天花園小區物業:“目前沒有。”
富力城物業:“這個沒有具體公示。”
那么對于不主動公示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及用途,相關職能部門該怎樣監督?業主又應該如何維權呢?
西安市房管局物業辦工作人員陳秦:“包括電梯轎廂廣告在內的小區公共收益,應當屬于全體業主所有,所有收入都得公示。物業公司作為服務單位,不能處置這一部分資金。”
陳秦說,利用小區公共部位進行收益,先要征得全體業主同意。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,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。
陳秦:“如果業主發現有違規行為,物業公司挪用或不公示的情況,可以向當地區、縣物業主管部門或者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舉報,由他們來進行處罰,責令他限期整改。逾期還不整改,可以處5000以上3萬以下罰款。”
在記者調查過程中,也發現一些有業委會的小區就能夠依法維護業主的權益。西安南郊世家星城小區業委會從2014年開始,就和物業公司簽訂了《物業服務合同》,約定:“包括公共收益的項目在合同期內由物業公司自主經營,但每年要向業委會支付28萬元人民幣。”
西安世家星城小區業委會主任李存英:“28萬其中一半就是包括158部電梯的收入,由物業公司來經營,對外出租,出租的費用三、七分成,七成歸全體業主,三成歸物業公司。”
記者:“一年廣告收入多少錢?”
李存英:“20萬,我們占70%就是14萬。”
去年世家星城小區158部電梯帶來近20萬元收益,有三成留給物業公司作為日常經營、管理的費用,另外七成在業主代表的監管下,用于小區的公共設施建設。據了解,從物業公司和廣告公司談判報價,到后業主代表審查驗證等一系列程序,業主代表都要全程參與,保證了小區公共收益的公開透明。
世家星城小區業主:“每年年底要在小區15個宣傳欄公示一次,讓大家覺得明明白白。”
世家星城小區業主:“這筆錢不可能交給每個業主,有了業委會以后,這個事情就有人管了,而且物業也能把這筆錢交個一個組織了。”
那么,對于不公開小區電梯廣告收益的物業公司,業主們該怎么辦?律師建議,先可以向業委會反映情況,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溝通,提出查看賬目明細。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,業主可以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房管局提出投訴。如果不能協商解決,業委會可作為主體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。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,小區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推選出訴訟代表,由訴訟代表行使代表權,作為主體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。
從記者采訪情況看,很少有物業公司能夠公開電梯廣告合同及收入,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,主要在于業主維權意識不強,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。小區電梯廣告收入和每一位業主息息相關,要讓這筆錢來得清楚,花得明白,不僅需要業主關心和參與小區公共事務,更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加大監管力度,共同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。